轮台县银海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1-11
企业基本信息
轮台县银海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由轮台县盐厂改制而来,原盐厂成立于1971年,2004年6月,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业公司出资控股,改制为轮台县银海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1.7万元人民币。2011年6月中盐新疆盐业公司回收了职工参股股权,成为中盐新疆盐业公司下属二级公司。是国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
公司位于轮台县红桥工业园区,314国道北则,占地面积21376㎡,其中:生产车间面积438.72㎡、包装车间面积308.70㎡。公司下设办公室、财务部、经营部、生产技术质量部、盐矿五个部门,各部门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但相互之间又有效衔接,切实促进我公司盐业生产向着协调发展、创新发展和转型发展迈进。
位于轮台县红桥工业园区东南方向15公里处的吐孜鲁克盐矿是公司的原料生产基地,矿区总面积为10.23平方公里,已探明原盐储量199万吨,矿区Nacl平均品位80%,年生产食用盐3万吨,盐矿年生产原盐总量完全能够满足公司各类盐产品生产需求。
公司始终把“质量第一、用户至上、感恩社会”的理念贯穿企业管理的各个层面,把“以科技求发展,以管理求效益,以质量赢顾客,打造中盐品牌”作为企业质量方针。公司拥有一支懂产品、拓市场、以顾客的需求和欲望为理念的销售队伍,在中盐新疆公司的指导和监督下,通过售前售中售后的盐产品知识宣传、培训、盐产品的展示,与消费者面对面或书面意见收集反馈等,不断增加服务种类、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资质认证认可情况;在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经过不断的努力, 2018年12月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2019年7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验了《采矿许可证》:2019年5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验了《安全生产许可证》:2019年4月经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专家组复验通过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2017年7月通过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绿色食品证书》。被州总工会评为“自治州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先进集体” “厂务公开先进集体”“开发建设巴州奖状”; 2016年4月被区党委、政府评为开发建设新疆奖状。2019年1月被自治州精神文明办评为“自治州文明单位”。 多年来被区盐务局、区公司评为“先进集体”;
公司领导基本信息
公司党支部:
党支部书记:艾合买提·托乎提
党支部委员:唐勇、冶梅
经营班子:
执行董事:艾合买提•托乎提
副总经理:唐 勇、高德柱
经营范围
加碘盐(中盐牌加碘粉碎洗涤盐)生产,销售;露天湖盐开采;批发: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广]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干部任前公示
轮台县银海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层干部选聘结果的公示
公司各部门:
根据《轮台县银海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轮银盐字【2021】7号)文件精神,经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竞聘演说)、民主测评,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现将选聘结果予以公示:
冶梅同志拟任办公室主任;
吐尔逊·艾依提拟任盐矿矿长;
葛世洪拟任生产技术质量部部长;
汪军拟任经营部部长;
热合曼·买买提拟任盐矿副矿长;
韩宪梅拟任生产技术质量部副部长(负责质量);
塔依尔·热依木拟任生产技术质量部副部长(负责生产)。
以上结果公示期为:2021年6月21日—2021年6月25日,若对以上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人:唐勇,联系电话:13565006018。
轮台县银海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投标信息
(一)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食用加碘盐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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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食用加碘盐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创智大厦B座13层13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13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2-216FE1864XJF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食用加碘盐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标项一
数量:喀什(1170吨)、克州(274吨)碘盐合计:1444吨
预算金额(元):2671400元
单位:吨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负责供应碘盐生产并完成相关配送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80天(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二
数量:和田(1170吨)、阿克苏(89吨)碘盐合计:1259吨
预算金额(元):2329150元
单位:吨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负责供应碘盐生产并完成相关配送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80天(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需提供承诺书);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同时对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存档;
(7)投标单位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8)供应商需提供盐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和食盐批发企业许可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8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 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创智大厦B座13层1303室)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购买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需提供盐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和食盐批发企业许可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元):标项一300元,标项二3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5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5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龙泉街191号
联系方式:0991-8568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创智大厦B座13层1303室
联系方式:0991-3708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於震翱
电 话:18129307640